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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建职改〔2017〕5号 关于开展2017年度建筑工程技术高、中级职务水平能力测试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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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建职改〔2017〕5号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住建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改办),省直各有关部门,各大型企事业单位:
  根据省职改办有关工作安排,现将2017年度全省建筑工程技术高、中级职务水平能力测试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测试对象及专业
  拟参加2017年度省建筑工程技术高级职务评审委员会评审和省直企事业单位申报中级职务评审、且未获得相应水平能力测试有效合格证的专业技术人员,均应参加本次测试。测试专业包括建筑设计、城市规划、园林绿化等14个专业(详见附件1)。
  测试期间因公派援外、援藏、援疆工作而不能参加测试的人员,由选派单位所属主管部门出具相应证明材料,经市、州、直管市、林区住建委、人社局初审后,报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省住建厅职改办)审核批准,可免于测试。
  二、测试内容和方式
  测试内容包括本专业领域内的基础理论和专业技术知识,着重于测试申报者从事专业工作的应用能力、创新能力。
  水平能力测试采用笔试的形式进行。其中,高级职务水平能力测试采取开卷形式测试,中级职务水平能力测试采取闭卷形式测试,时间均为180分钟。
  三、报名程序及有关要求
  报名工作按照统一组织、分级负责的原则开展,省住建厅职改办只受理各市、州、直管市、林区住建委、人社局和湖北省人才服务局、湖北省劳动就业局及具有档案管理资质的省属单位报送的《报名申报表》,不受理个人申报。报名人员及各申报单位需严格按规定时间节点完成报名工作,逾期的不予受理。
  1.个人报名事项
  参加测试人员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在规定时间内登陆湖北建设信息网(
www.hbcic.gov.cn)“湖北省建筑工程水平能力测试报名系统”专区,填写报名信息,并打印《报名申报表》,将《报名申报表》、3张1寸照片及测试费(高级职务水平能力测试费用标准为每人100元,中级职务水平能力测试费用标准为每人50元),报送至本人档案管理机构(所属单位人事部门、湖北省人才服务局、湖北省劳动就业局)审核受理。
  2.审核与报送工作
  (1)湖北省人才服务局、湖北省劳动就业局及具有档案管理资质的省属单位对个人报送的《报名申报表》进行审核,在合格《报名申报表》上盖章,湖北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属省属单位需加盖省国资委公章,并按时间节点要求(详见附件2),将上述材料及测试费集中报送至省住建厅职改办。
  (2)市、州、直管市申报人员所在单位人事部门需对其申报的《报名申报表》进行审核,合格后加盖公章,并在规定的报名确认时间段内将上述材料及测试费报送至所在市、州、直管市、林区住建委、人社局。各市、州、直管市、林区住建委、人社局对各单位人事部门报送的《报名申报表》进行审核,在合格《报名申报表》上盖章,按时间节点要求(详见附件2),将上述材料及测试费集中报送至省住建厅职改办。
  省住建厅职改办受理地点,设在中南路12号建设大厦A座1313室。
  四、相关安排
  网上报名时间:2017年4月24日-5月12日
  报名缴费时间:2017年5月4日-5月12日
  打印准考证时间:2017年6月2日-6月9日
  考试时间:2017年6月10日上午8:30-11:30
  有关具体考试安排及要求详见准考证(联系人:王婷;电话:68873115)。
  五、测试结果的效用
  符合要求且测试合格者,报省职改办审核后,制发合格证。该测试合格成绩自测试当年算起三年内有效。水平能力测试合格成绩是申报相应级别职称评审的必备条件,凡测试未合格者,不得参加相应级别的职称评审。水平能力测试专业与参加评审时申报专业不一致的,所申报专业的评审委员会将不予受理。

  附件:1、省建筑工程技术高、中级职务水平能力测试专业目录.doc
      2、省住建厅职改办受理各市、州、直管市、林区住建委、人社局以及在汉省属单位申报材料时间安排表.doc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