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洁小游园(镜湖)园林景观工程澄清文件
2017年10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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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洁小游园(镜湖)园林景观工程澄清文件
根据湖北省咸宁市财政局批复的政府采购申报表要求,湖北嘉信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咸宁市园林绿化管理局委托,对其所需的廉洁小游园(镜湖)园林景观工程进行公开采购,现对采购文件里面部分内容作如下澄清:
1.采购文件第一章供应商资格要求第3项“供应商2013年1月1日至今承担过一项及以上公园绿化工程和星级公厕工程施工业绩;(提供项目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修改为“供应商2012年9月1日至今承担过一项及以上公园绿化工程和星级公厕工程施工业绩;(提供项目合同、竣工验收证明)”。
2.采购文件里关于业绩要求的时间均统一为“2012年9月1日至今”。
3. 其他内容不变,本澄清文件作为本项目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
湖北嘉信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