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高新区横沟桥人工湿地和周边绿化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编制服务 竞争性磋商公告
咸宁高新区横沟桥人工湿地和周边绿化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编制服务 竞争性磋商公告
湖北嘉信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咸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的委托,就其所需的咸宁高新区横沟桥人工湿地和周边绿化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编制服务组织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与竞标。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咸宁高新区横沟桥人工湿地和周边绿化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编制服务
2、项目编号:HBJX-2020CG-004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项目规模:项目建设用地共计280亩,总投资12012.42万元,主要建设内容为(1)人工湿地工程,采用复合人工湿地深度处理工艺对咸宁高新区污水处理厂尾水进行治理,保障进入横沟河排水水质满足地表Ⅳ类水要求,建设面积约120亩;(2)周边闲置地绿化景观工程,对咸宁高新区污水处理厂上游周边空置地进行绿化景观建设,改善周边环境,为市民提供休闲娱乐及学生科普教育的多功能场地,建设面积约100亩;(3)二期预留地绿化工程,对咸宁高新区污水处理厂下游二期预留地进行适当绿化,使其与周边环境相协调,增强景观绿化效果,建设面积约60亩。
5、采购内容:咸宁高新区横沟桥人工湿地和周边绿化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编制(含初步设计概算编制),提交初步设计及概算成果,并配合完成专家评审和审批工作。
6、采购预算:人民币50万元,资金来源为自筹和国家专项补助资金。
7、服务期:40日历天内完成初步设计编制及专家评审。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函)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且需满足以下条件。
2、供应商的特定资格条件:
(1)供应商“三证合一”的工商营业执照(事业类单位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证件齐全、合格有效且具有相应的经营范围;
(2)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②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和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③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和环境工程专项(水污染防治工程)甲级资质;
以上三种资质组合中的任何一种。
3、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上查询无“失信惩戒”信息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上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良行为记录;(提供公告发布时间之后的网页截图加盖公章)
4、本次磋商不接受联合体。
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时间、方式
1、获取时间:2020年6月28日至2020年7月2日(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00分。
2、报名地点:湖北嘉信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咸宁市咸宁大道39号,国际大厦A座21楼)
3、报名人必须是企业法人或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代理人,疫情防控期间报名人须佩戴口罩、出示健康码“绿码”、配合现场测量体温,报名时需提供以下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
1)营业执照(事业类单位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资质证书;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人报名时提供,附身份证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代表报名时提供,附法人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报名人身份证原件及近6个月带二维码或校验码的社保缴纳证明复印件,且社保缴纳单位和注册单位均在本单位;
4)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上查询无“失信惩戒”信息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上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良行为记录网页查询截图;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
4、磋商文件售价:200元/套,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递交截止时间:2020年7月8日 9 时 00 分整(北京时间),逾期递交不予受理。
递交地点:湖北嘉信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咸宁市咸宁大道39号,国际大厦A座21楼)
(注:疫情防控期间,供应商代表在递交响应文件时应佩戴口罩,出示健康码“绿码”并配合现场测量体温)
五、磋商时间及地点
磋商时间:2020年7月8日9 时 00 分整(北京时间)
磋商地点:湖北嘉信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咸宁市咸宁大道39号,国际大厦A座21楼)
六、发布竞争性磋商公告媒介
湖北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hubei.gov.cn/)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
七、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一)扶持中小企业政策:评审时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享受6%的价格折扣。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财库【2011】181号、财库【2014】68号)
(二)鼓励节能政策:在性能、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政府部门公布的节能清单中所列的节能产品。
(三)鼓励环保政策:在性能、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政府部门公布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所列产品。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咸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地 址:咸宁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旗鼓大道1号
联系人:熊工 电话:18772348609
采购代理机构:湖北嘉信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咸宁市咸宁大道39号,国际大厦A座21楼
联系人:徐工 电话:138072496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