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市经一路、纬一路市政工程招标公告
咸宁市经一路、纬一路市政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SZZX-202102SZ-006001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咸宁市经一路、纬一路市政工程已由咸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高新区以咸发高【2021】6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咸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自筹资金:100.0%招标人为咸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嘉信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咸宁市贺东片区内。经一路从旗鼓大道至十六潭路;纬一路从经一路至泉都大道
建设规模:经一路从旗鼓大道至十六潭路,全长为773米,红线宽度30米,规划为城市次干道,设计车速40㎞/h;纬一路从经一路至泉都大道,全长349米,道路红线宽度18米,规划为城市支路,设计车速20㎞/h。并完成给排水管网、电力工程、交通工程、绿化等配套工程。
其他:/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经一路从旗鼓大道至十六潭路,全长为773米,红线宽度30米,规划为城市次干道,设计车速40㎞/h;纬一路从经一路至泉都大道,全长349米,道路红线宽度18米,规划为城市支路,设计车速20㎞/h。并完成给排水管网、电力工程、交通工程、绿化等配套工程。
标段划分:1标段
计划工期:12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1-03-21
合同估算价:2568.29万元
2.3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近五年完成过 1 项单项合同价不低于2000万元的市政工程业绩(提供网上截图、中标通知书(如有)、施工合同及工程竣工验收报告(或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类似项目业绩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上业绩为准),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工程专业 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其它要求:/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咸宁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进行注册登记,并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1年02月23日至2021年02月27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1年03月16日 09时0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6.投标相关事宜
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
7.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咸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咸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地址: 咸宁市旗鼓大道1号
联系人: 熊工
电话: 18772348609
代理机构: 湖北嘉信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咸宁市咸宁大道39号(咸宁国际大厦A座2103)
联系人: 徐工
电话: 13807249652/07158263368
2021年02月22日
备注: 1. 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建造师)(下同)不得同时担任两个及以上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1)同一工程相邻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2)合同约定的工程验收合格的;(3)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 120 天(含),经建设单位同意的。 2.“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是指投标人拟参加某标段投标的,应按规定下载该标段的招标文件。投标人的下载活动“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记录,作为投标人是否下载该标段招标文件的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