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气森林(湖北)饮料有限公司项目地块场平及配套工程(土方场平、厂区道路、水井) (EPC)总承包项目
元气森林(湖北)饮料有限公司项目地块场平及配套工程(土方场平、厂区道路、水井) (EPC)总承包(SZZX-202112SZ-022001001)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SZZX-202112SZ-022001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元气森林(湖北)饮料有限公司项目地块场平及配套工程(土方场平、厂区道路、水井)(EPC)总承包项目已由咸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高新区)以咸发高【2021】5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咸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100.0%招标人为咸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嘉信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咸宁市高新区内
建设规模:①土方场平工程:土地平整面积350亩,本次挖方总量435756m3,其中:土方361424m3,石方74337m3;本次回填方总量220652m3,其中:土方回填146320m3,石方回填74332m3。②厂区道路工程:本次设计新建永久便道路线设计长度2200m,新建车行道(混凝土路面)面积17975㎡;新建临时便道路线设计长度1254m,新建车行道(碎石路面)面积7526 ㎡; 新建雨水管D600承插管 93m、D800承插管 89m、 直径1m雨水检查井 10 座、直径1.25m 雨水检查井14 座: 新建洗车槽 2个;道路破除后修复712㎡。③水井:3口水井勘察、钻探工程。
其他:本次招标为4626.84万元。 其中:工程费4339.63万元(其中含水井工程502.89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施工图设计)51.82万元,项目预备费235.39万元。本项目资金全部由财政资金支出。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本工程是在项目初步设计批复完成后进行的工程总承包招标。工程承包范围包含但不限于本工程初步设计范围内由总承包单位实施的水井工程、施工图设计、釆购、施工、施工图纸审查、竣工图编制、前后期相关手续的办理工作、工程相关验收、工程交付的工作、保修服务等其他建设方面的内容,并对承包工程质量、安全、工期、造价、节约能源和生态环境保护等全面负责。具体分述如下:2.2.1 水井工程:包括但不限于水井工程的地质测量、化探测量、物探测量及钻探等成井的所有工程内容。2.2.2工程设计:包括且不限于本项目施工图设计及图审、设计驻场跟踪服务、技术交底、以及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工程规模的调整及各种变更设计,并参与各个环节的验收。2.2.3设备采购:工程建设所需要的一切与该项目相关的材料、设备等;2.2.4 建安工程施工:按照招标文件及合同约定的范围和招标人批准的施工图进行施工,直至竣工验收,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2.2.5招标人有权根据项目具体实施情况,调整本项目的承包范围,投标人应无条件执行。
标段划分:1个标段
计划工期:9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2-01-25
合同估算价:4626.84万元
2.3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同时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1)水井工程资质要求: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水文地质勘察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2)设计资质要求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②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丙级及以上资质或③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投标人设计单位应符合①或②或③)。(3)施工资质要求: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近五年(投标截止日前五年)至少完成过1项类似工程施工业绩、1项类似水文地质勘察钻探业绩和1项类似工程设计业绩。【施工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如有)、合同、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证明或建设单位出具的完工证明),全国建筑市场监督与诚信一体化工作平台中项目招投标信息详情网页截图;设计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如有)、合同;水文地质勘察钻探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如有)、合同。】(采用联合体投标的,承担(土方场平和厂区道路)施工的企业须提供工程施工或工程总承包业绩;承担设计的企业须提供工程设计业绩;承担水井工程的企业须提供水文地质勘察钻探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其中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水井工程项目负责人、设计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1)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具有二级注册建筑师或二级注册结构师或注册设备工程师(给排水专业)或道路专业高级工程师或水工环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或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其中注册建造师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满足相应条件的,可以兼任本项目水井工程项目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但不得同时担任其他工程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含施工总承包工程、专业承包工程)。工程总承包单位为联合体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由联合体牵头单位的人员担任,并负责本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协调管理。(2)拟派水井工程项目负责人具备水工环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资格;(3)拟派设计项目负责人具有二级注册建筑师或二级注册结构师或注册设备工程师(给排水专业)资格或道路专业高级工程师资格。(4)拟派施工项目负责人具有市政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在其他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含施工总承包工程、专业承包工程)。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必须提交2021年9月至2021年12月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险交费单应带有二维码或校验授权码或社保官网的网上查询截图。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成员单位均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2)联合体的资质应符合上述规定。(3)联合体投标时,应提供联合体协议,明确各联合体成员的责任和义务。(4)组成联合体的成员单位不超过 3个。(5)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已名义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投标,如有违反,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其它要求:/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咸宁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进行注册登记,并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1年12月25日至2021年12月29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2年01月18日 09时3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6.投标相关事宜
采用不见面开标。
7.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采用综合评估法。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咸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咸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地址: 旗鼓大道1号
联系人: 熊工
电话: 18772348609
代理机构: 湖北嘉信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咸宁市咸宁大道39号(国
联系人: 徐工
电话: 13807249652、0715-8263368
2021年12月24日
备注:备注:1. 投标人拟派的施工项目负责人(建造师)(下同)不得同时担任两个及以上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1)同一工程相邻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2)合同约定的工程验收合格的;(3)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经建设单位同意的。 2. “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是指投标人拟参加某标段投标的,应按规定下载该标段的招标文件。投标人的下载活动“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记录,作为投标人是否下载该标段招标文件的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