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金融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其子公司法律服务(含法律顾问、诉讼案件代理、债权清收等)招标公告

2019-06-24 1 次阅读

咸宁金融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其子公司法律服务(含法律顾问、诉讼案件代理、债权清收等)招标公告
湖北嘉信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咸宁金融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委托,对“咸宁金融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其子公司法律服务(含法律顾问、诉讼案件代理、债权清收等)”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项目编号:XSZZFCG-201906012
二、项目名称:咸宁金融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其子公司法律服务(含法律顾问、诉讼案件代理、债权清收等)
三、预算金额:1、常年法律顾问费:不高于11万元/年;2、诉讼案件代理费(包干):不高于11万元/年;3、债权清收基础服务费:不高于5万元/年;4、债权清收风险代理:详见招标文件。
采购内容:选择一家法律服务机构为咸宁金融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其子公司提供法律顾问、诉讼案件代理、债权清收等服务,详见采购需求。
四、服务期:详见招标文件说明(服务期内,每年度采购人对中标服务商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的采购人可单方解除合同)。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备以下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如:提供相关有权部门认可的有效营业执照等)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上一年度符合资质的第三方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
3)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人近三个月的纳税或完税证明)
4)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投标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近三年内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没有贪污贿赂记录。投标人自行查询截图并加盖公章,查询时间必须在本项目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后);
2、投标人须是在中国境内设立的从事律师执业服务的机构,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对律师事务所设立及从业的规定,提供司法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
3、投标人及律师执业期间,在行业内有良好的声誉,律所及律师没有受到行政机关及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处罚、处分的记录。投标人或指派提供服务的律师有不良记录或受到行政机关及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处罚、处分记录的,投标人将被拒绝参加本次投标;
4、投标人需具备完成项目所需的组织管理机制和协调能力,且设有专门的律师团队,须指派4名及以上专职律师为采购人提供法律服务,提供团队所有成员组成明细、简历、学历证书、身份证、律师证、劳动合同;
5、提供近三个年度(2016年-2018年)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无亏损,成立未满三年的,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今的财务审计报告,无亏损);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应当在咸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市电子交易平台”)进行交易主体登陆-供应商-(用户类型勾选“供应商(政府采购)”一项) – 网员注册。具体操作参见《咸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帮助中心—投标人办事指南—会员网上注册指南》(网址:http://xnztb.xianning.gov.cn/xnweb/)。
2.完成网员注册后,请于2019年6月25日至2019年7月1日23:59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登录“市电子交易平台”(http://xnztb.xianning.gov.cn/xnweb/,下同),明确所投项目,通过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未按规定从“市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其申请将被拒绝。网上报名咨询电话:0715-8126723。
七、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2019年7月17日8时至9时。
八、开标时间:2019年7月17日9时
开标地点:咸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D303室(咸宁市政务服务中心三楼,市政府旁)
九、信息发布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咸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湖北嘉信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网(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发布。
十、联系方式
采购人:咸宁金融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咸宁市咸安区银泉大道206号传媒大厦17楼
联系人:王女士 联系电话:07158066557
采购代理机构:湖北嘉信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咸宁市咸宁大道39号(咸宁国际大厦A座21楼)
联系人:章工/徐工 联系电话:13997509397/138072496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