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 XNSJ-2016ZJ-205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咸宁市质量检测中心室外附属工程 (项目名称)已由 咸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咸发改投资【2014】322号文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咸宁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建设资金来自 政府投资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咸宁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招标代理机构为 湖北嘉信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本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 咸宁经济开发区长江产业园内锦龙路南侧
2.2 本招标项目的建设规模: 道路长820米,宽5-20.5米
2.3 本招标项目的合同估算价: 472.4万元
2.4 本招标项目的计划工期: 90 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 2016年11月
2.5 本招标项目的招标范围: 道路工程、给排水工程、线管预埋及照明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
2.6 本招标项目的标段划分(如果有): /
2.7 其他: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定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资质, / (类似项目描述)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 市政工程 专业 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应当在咸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市电子交易平台”)进行网员注册,并领取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咸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办事指南—会员网上注册指南》(网址:http://xnztb.xianning.gov.cn/xnweb/)。
4.2 完成网员注册后,请于 2016 年 9 月 19 日至 2016 年 9 月 23 日23:59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市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 http://xnztb.xianning.gov.cn/xnweb/ ,下同),明确所投标段,通过网上银行支付招标文件费用后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网上支付和招标文件下载。未按规定从“市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300 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包括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和不加密电子投标文件(U盘备份)。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 2016 年 10 月 14 日 9 时 30 分。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下列两种方式递交投标文件:
(1)网上递交: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市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收。
(2)现场递交: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不加密电子投标文件(U盘备份),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后,递交至咸宁市政务服务中心三楼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D301 开标室。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或者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收。
5.2 根据本章第5.1款的规定,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只要出现任何一种投标文件应当拒收的情形,其投标将被拒绝。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咸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交易平台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咸宁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招标代理机构: 湖北嘉信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咸宁市银泉大道539号 地 址: 咸宁市咸宁大道39号
邮 编: 437100 邮 编: 437100
联 系 人: 胡紫檀 联 系 人: 章波
电 话: 18907240698 电 话: 13997509397
传 真: 传 真: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网 址: 网 址: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
2016 年 9 月 18 日
注: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建造师)(下同)不得同时担任两个及以上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1)同一工程相邻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2)合同约定的工程验收合格的;(3)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经建设单位同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