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山县公安局拘留所装饰工程招标公告

2017-09-21 0 次阅读

通山县公安局拘留所装饰工程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通山县公安局拘留所装饰工程已由通山县发展和改革局以通发改【2015】226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单位自筹 ,招标人为通山县公安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嘉信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本工程位于通山县通羊镇郑家坪村(通黄公路西侧)。
2.2项目规模:拘留所建筑面积约3669平方米
2.3投资金额约为185万元
2.4计划工期:工期90日历天。
2.5招标范围:拘留室、教育用房、医疗、文体用房、劳动用房、行政管理用房、生活保障用房、附属用房的装修装饰,门窗及水电安装等(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2.6 标段划分:/
2.7建设标准:达到国家验收规范中的合格工程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具有同等规模及以上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 B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就本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个标段投标。
3.4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4. 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报名时需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经理持:(1)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明(2)公司营业执照(三证合一);(3)企业资质证书;(4)安全生产许可证;(5)贰级建造师资格证书;(6)安全生产考核证书;(7)五大员证书(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材料员、资料员);(8)通山县2017年度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备案等资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到通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参加投标。(报名表格1及投标承诺书在通山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下载填好)
4.2、报名和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及地点:2017年9月21日至2017年9月27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00时整(节假日除外),通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教育局11楼)。
4.3、招标文件售价:报名时需提交报名资料费500元整,售后不退,不办理邮寄。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现场递交: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与地点,为2017年10月16日9时00分整。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递交至通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0楼开标室(通山县教育局十楼)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 ,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通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香城都市报》、《中国采购与招标网》 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通山县公安局
地 址:通山县通羊镇洋都大道
邮 编:437600
联 系 人:陈教
电 话:13872199696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嘉信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咸宁市咸宁大道39号国际大厦A座21楼
邮 编:437100
联 系 人:冯工
电 话:18727796529
通山县公安局
2017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