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市农业科技实验楼装修工程复审评标结果公示

2017-11-21 0 次阅读

咸宁市农业科技实验楼装修工程
复审评标结果公示
招标编号:XNSJ-2017ZJ-159
一、概况
咸宁市农业科技实验楼装修工程于2017 年10月17日在咸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公示了评标结果,公示期间收到投标人对评标结果的质疑,经招标人申请,于2017 年11月8日召集原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进行了复审。现将复审后的评标结果予以公示。
二、评标结果
XNZX-201709FJ-056001001
名次
第一名
第二名
第三名
中标候选人名称
湖北桂乡建筑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湖北国力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湖北嘉筑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元/%)
2056360.32元
2031550.73元
2155605.75元
质量目标(如有)
合格
合格
合格
工期
100日历天
100日历天
100日历天
投标人资质证书
(如有)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壹级/D242023446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壹级/D242023236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壹级/D242036034
投标人安全生产
许可证(如有)
(鄂)JZ安许证字[2014]009719
(鄂)JZ安许证字[2005]000737
(鄂)JZ安许证字[2012]007661
拟派项目经理姓名、执业资格名称、专业、级别及证书编号(如有)
陈思思/建筑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鄂242151658195
朱清华/建筑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鄂242060807578
闵露云/建筑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鄂2421617686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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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公示时间
公示期为2017年11月21日至2017年11月24日17时(北京时间)。
四、异议与投诉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复审后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在结果公示期满后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行业主管部门或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监管机构提出投诉。
五、联系方式:
1.招 标 人: 咸宁市农业科学院
地址: 咸宁市温泉贺胜路168号
联系人: 柳工
电话(传真): 13476893799
2.招标代理机构: 湖北嘉信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咸宁市咸宁大道39号国际大厦A座21楼
联系人: 章工
电话(传真): 13997509397
3.行业主管部门: 咸宁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地址: 咸宁市双鹤路16号
联系处室: 咸宁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住建委窗口
电话(传真): 0715-8126296
4.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监管机构: 咸宁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地址: 咸宁市双鹤路18号政务服务中心
联系处室: 督查科
电话(传真): 0715-8126517
2017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