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HBJX-2020CG-012
2.采购项目名称:咸宁市辐射事故应急预案编制
3.采购内容:咸宁市辐射事故应急预案编制
4.采购预算价:人民币壹拾伍万元(15万元)
5.服务期:签订合同50天内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一)供应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之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交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需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三)供应商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环境影响评价信用平台(http://114.251.10.92:8080/XYPT/)注册登记且未受到失信记分处罚的技术单位(提供供应商在该平台上的“编制单位诚信档案信息(含编制人员情况)”网页截图和“信用记录”网页截图加盖公章,截图时间应在本采购文件公布期间)。
(四)近三年内(2017年至今),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上未被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提供网页截图加盖公章,截图时间应在本采购文件公布期间)。
(五)供应商近三年内(2017年至今),供应商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并提供声明函原件(自行编写,重大违法纪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出具虚假声明的,一经查实自动取消资格。
(六)供应商近三年内(2017年至今),未被市级及以上等各级生态环境部门通报批评、处罚或考核不合格的声明,并加盖公章。出具虚假声明的,一经查实自动取消资格。
(七)供应商需提供至少1项近三年内的政府部门有关环境应急预案业绩(企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业绩无效)。
(八)本项目拟派的项目负责人需同时具备如下资格:
1.项目负责人必须是供应商的全职工作人员(提供项目负责人身份证、供应商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及劳务合同)。
2.项目负责人必须是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5年及以上的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需提供项目负责人的注册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资格证书;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年限自证书签发日期起,计算至本公告发布之日)。
3.项目负责人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环境影响评价信用平台(http://114.251.10.92:8080/XYPT/)登记在供应商名下(提供项目负责人在该平台上的“编制人员诚信档案”网页截图并加盖公章),且未受到失信记分处罚的(提供项目负责人在该平台上的“信用记录”网页截图并加盖公章)。
4.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环保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提供项目负责人职称证书)。
(九)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询价文件
(一)报名及获取询价文件时间:2020年11月3日至2020年11月5日(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3:00-5:30)。
(二)报名及获取询价文件地点:咸宁大道39号国际大厦A座2103室。
(三)报名及获取询价文件方式:供应商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三证合一的则须提交的营业执照上具有社会信用代码)(以上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授权代表证明书(原件,证明书上需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提供原件核对)。
(四)询价文件费用:人民币2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一)截止时间:2020年11月6日9点0分(北京时间)
(二)地点:湖北嘉信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咸宁市咸宁大道39号国际大厦A座2104)。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联系方式
(一)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咸宁市生态环境局
地 址:咸宁市咸安区银桂路15号
联系人:陈 雄 联系电话:0715-8271728
(二)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湖北嘉信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咸宁市咸宁大道39号国际大厦A座21楼
联系人:徐 工 联系电话:138072496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