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安区汀泗河、高桥河水利综合治理项目勘察设计服务(XAZX-202402SL-003001001)招标公告

2024-02-04 0 次阅读

咸安区汀泗河、高桥河水利综合治理项目勘察设计服务(XAZX-202402SL-003001001)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XAZX-202402SL-003001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咸安区汀泗河、高桥河水利综合治理项目已由咸宁市咸安区发展和改革局以《关于咸安区汀泗河、高桥河水利综合治理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咸安发改审批字[2023]195号)(项目代码:2306-421202-04-01-143139)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咸安区水利和湖泊局,建设资金来自申请债券和地方财政配套。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00%,招标人为咸安区水利和湖泊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嘉信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咸安区。
建设规模:咸安区汀泗河、高桥河水利综合治理项目勘察设计服务。
其他:/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工程勘察(测)、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概(预)算文件编制及相关后续设计服务工作。
标段划分:1 个标段
计划勘察设计/勘察/设计服务期:54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4-03-08。其中: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历天内提交初步设计,直至本项目工程竣工验收后365日历天结束服务工作。
2.3其他: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澄清答疑(如有)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1)投标人必须是依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2)投标人必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水利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或水利行业(河道整治)专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和工程勘察专业(工程测量、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勘察资质;(3)业绩要求:近5年(从投标截止时间往前推算60个月,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至少1项水利工程勘察和设计业绩。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
3.4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它要求:(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为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2)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 不给予(给予或不给予)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咸宁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进行注册登记,并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5.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4年02月05日至2024年02月09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4年03月01日 09时00分
6.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7.投标相关事宜
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
8.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咸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
咸安区水利和湖泊局
代理机构:
湖北嘉信建设工程
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咸宁市咸安区长安
大道112号
地址:
咸宁大道39号(咸宁国际
大厦A座21楼)
邮编:
邮编:
联系人:
周先生
联系人:
徐工
电话:
13986633056
电话:
13807249652、18671500217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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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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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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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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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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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2月0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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